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处理方法:
1、申报货值太低扣关,交关税后从海关拿货出来。
2、手续不全的货物扣关,比如个人进口,海关要求有进口权,找有进扣权的公司代理清关。
3、如果是需要相关认证手续的,能提供的话就提供给海关,不能提供的话,货物就清关不了。
4、可以向海关申请货物退运,按国际惯例,清关不了的货物可以申请退运回发货地或是第三方贸易港口,如果申请到了,可以退运。
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处理方法: 1、申报货值太低扣关,交关税后从海关拿货出来。 2、手续不全的货物扣关,比如个人进口,海关要求有进口权,找有进扣权的公司代理清关。 3、如果是需要相关认证手续的,能提供的话就提供给海关,不能提供的话,货物就清关不了。 4、可以向海关申请货物退运,按国际惯例,清关不了的货物可以申请退运回发货地或是第三方贸易港口,如果申请到了,可以退运。
海关退运有什么后果?
海关退运的后果
所有涉及到退运,海关都是查验的。按照退运处理方式进境的,会给企业造成一些信誉影响,退运频繁的话,可能增加海关的查验率,增加出口环节和办理时间。 而且要求退运的货物呈现的质量问题是肉眼可见、可以直接看出问题所在的;如果不能直接看出质量问题,会导致海关在鉴定这票货物是否是因为质量问题而退运缺失直接依据。所以,一般这种退运需要国外出具质量检验。
退运货物未申报退税应该如何操作呢_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有票货要退运,今年7月份出口的,还未申报退税,现在要退运,海关要求我们提供未退税证明,我们这边应该如何操作呢?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您这种情况需要办理退运(未退… 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您这种情况需要办理退运(未退税)证明,您公司还没有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需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只需要录入退运证… (1)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流程: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A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B第三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退运已…
马上要回国了过海关的时候会查东西么?
从国外带东西回国,海关要查的。
1、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海关法》第五十一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出口货物已退税,现在申请退运,该怎么操作?先补增值…
深圳雄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资深顾问:余先生:衣86 八八九九 衣378 专业解决:退运货物出口退运 出口货物退运 常规要向海关提交退运说明书。要国外客户开具退运证明材料,当… 要国外客户开具退运证明材料,当时出口时涉及到的报关单,通关单,税务局的退税手续。这就涉及到当初出口的形式,是否可以做检,能不能退税,有没有核销的问题。 海关审核的时间… 这就涉及到当初出口的形式,是否可以做检,能不能退税,有没有核销的问题。 海关审核的时间是弹性的,少则一个月长则半年,这样会产生高昂仓租柜租,如果不能通过海关审核…
货物退运相关规定有哪些?
货物退运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退货申请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2.退货的货物必须保持原包装完好,不得有任何损坏或使用痕迹;
3.退货时需要提供有效的退货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
4.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卖家在收到退货后才会退还货款;
5.特殊商品(如食品、化妆品等)可能存在退货限制,需根据相关法规执行。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购买前详细了解相关退货政策。
1. 货物退运相关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内无理由退货。
具体退货期限根据不同的商品和销售渠道可能会有所不同。
3. 其次,根据《商品质量法》,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的方式。
4. 此外,根据《网络购物退货规定》,对于通过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如果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或者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退货。
5. 最后,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还可能存在其他退货相关的规定,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咨询或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
在进行退货时,消费者应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商品包装和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此外,消费者在退货时也应了解商家的退货政策,以便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退货。
在退货过程中,消费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寻求相关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的帮助和支持。
海关按规定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不适用行政许可程序。对需要责令直接退运的,由海关根据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书,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直接退运货物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对因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进出口报关单的监管方式应填报为“直接退运货物”,按照先报进后报出的原则先办理出口手续,后办理进口手续。进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应填报相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进、出口报关单“备注”栏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我从国外邮购的东西被海关扣了,要去清关,是什么意思?
如果包裹是奶粉,化妆品,名品包等属海关重点监管对象,除了国外寄包裹前交过国内海关税之外,无一例外,全部进海关,缴费后才能赎回。如果包裹超重还要进行退运
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专业解决您的烦恼:(只限北京 首都机场)国外寄回来的东西被海关扣了买东西被海关扣了怎么办代购的东西被海关扣了包裹海关被扣怎么办ems被海关扣了怎么交税
退运货物海关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的,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适用本办法。
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运手续的,不适用本办法,应当按照一般退运手续办理。
第三条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由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决定。
第四条 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一)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第五条 申请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海关放行货物前,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
第六条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直接退运,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以及海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当事人不具备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场更正,并由当事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当事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
依据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告知,以及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的,应当制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受理决定书》(格式见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见附件4),并加盖本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期。
第八条 除当场作出直接退运决定的外,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直接退运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于经审查决定予以直接退运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以下简称《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格式见附件5);对于经审查决定不予直接退运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格式见附件6)。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延长直接退运审查期限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第九条 对在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前,海关已经确定查验或者认为有走私违规嫌疑的货物,不予办理直接退运,待查验或者案件处理完毕后,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境外:
(一)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二)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对需要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由海关根据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书,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以下简称《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
第十三条 当事人收到《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申报手续。
第十四条 当事人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申报手续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先填写出口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再填写进口报关单,并在进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报出口报关单号。
第十五条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备注”栏填写《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二)“监管方式”栏均填写“直接退运”(代码“4500”)。
第十六条 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不需要验凭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第十七条 对货物进境申报后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在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出境申报手续前,海关应当将原进口报关单或者转关单数据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因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当事人免予填制报关单,凭《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第十九条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对因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经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第二十条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货物的直接退运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出口货物什么情况下被查?
出口货物有以下几点原因情况会被查: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处理方法: 1、申报货值太低扣关,交关税后从海关拿货出来。 2、手续不全的货物扣关,比如个人进口,海关要求有进口权,找有进扣权的公司代理清关。 3、如果是需要相关认证手续的,能提供的话就提供给海关,不能提供的话,货物就清关不了。 4、可以向海关申请货物退运,按国际惯例,清关不了的货物可以申请退运回发货地或是第三方贸易港口,如果申请到了,可以退运。
出口货物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查:
1.涉及敏感物品或受限制的商品,如军火、化学品等。
2.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假冒商品。
3.涉及违反贸易限制或制裁的商品,如禁止出口的商品。
4.涉及违反出口管制法规的商品,如受限制的技术或技术设备。
5.涉及可疑的货物或交易,如涉及洗钱、走私等非法活动。
6.涉及目的地国家的安全或国家利益。
7.涉及海关规定的抽查或例行检查。请注意,具体的查验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货物类型而有所不同。
一种是申报时海关按照比例查验,一种是列入海关必验的货物,再就是申报不规范的情况,海关觉得产品有异议
海淘显示国内记录吗?
有记录。
金额,次数,单号都有都有记录的,同样的东西,不能太多次的购买,次数多了的话,就会被海关认定为是商业性质的购物而不是个人性质,就要被退运或者是收取额外的增值税。